专注于区块链法律实务和研究的自媒体链法日前发布文章称:“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近日在一起盗窃犯罪案例中宣判认为,以太坊(ETH)在中国境内不能作为货币流通,但它是一种虚拟财产,其所有者能够对持有的货币进行管理、能够通过特定方式进行支付、转移且能够使用货币公开进行交易,具有一定经济价值,属于刑法上的“财物”,盗取ETH构成盗窃罪。”
动态 | 深圳法院:盗取ETH构成盗窃罪
2020-04-23 10:47专注于区块链法律实务和研究的自媒体链法日前发布文章称:“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近日在一起盗窃犯罪案例中宣判认为,以太坊(ETH)在中国境内不能作为货币流通,但它是一种虚拟财产,其所有者能够对持有的货币进行管理、能够通过特定方式进行支付、转移且能够使用货币公开进行交易,具有一定经济价值,属于刑法上的“财物”,盗取ETH构成盗窃罪。”